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的通知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各行业协会:
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占比较高的一类事故。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JGJ80-201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防高处坠落措施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应将预防高处坠落的相关内容作为宣讲、提醒的重点。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施工单位应组织高处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当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情况时,禁止从事高处作业。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未落实上述高处作业管理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三)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将预防高处坠落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措施。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不同作业环节、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处坠落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安全防护及管理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五)施工单位应每天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应留存照片、影像资料及建立台账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未开展安全巡查,安全作业条件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二、个人防护措施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帽、安全带纳入统一管理,实施统一采购,落实进场验收及见证送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佩戴自购、自带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及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未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保障的,一律不得开展施工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必须穿好劳保鞋,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四)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末端锁扣宜采用弹簧式金属锁扣,便于与生命线钢丝绳接触易滑行,宜采用带有可伸缩装置的安全带。
三、实体防护措施
(一)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1.高处作业的木工在开梁底板作业时,要求在平衡于梁底板上方高1m处拉设一条生命线(φ12钢丝绳设置位置宜方便人员作业)。2.高处作业的木工应将安全带金属锁扣挂在生命线上,平衡滑动操作(木工安全带长度宜用调节器控制);3.在架体下方每隔2m步距设置一~二道竹材操作平台或拉兜底平面网作安全防护。兜底网应与周边架体连接,并且能抵御50kg沙袋2m高处坠落冲击力。
(二)脚手架搭设及拆卸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搭设及拆卸作业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一条φ12水平钢丝绳做生命线,生命线应每隔6m与外搭立杆或小横杆节点固定连接形成一条水平滑道,使操作人员安全带金属穿挂钩挂在生命线上,架子工在架体走动时与生命线平衡滑动作业。
(三)玻璃顶棚、阳台、外窗等临边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在高处临边作业时,如没有可靠固定平台或临边无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带末端应该挂靠在可靠牢固点处。
(四)预留洞口及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1.预留洞口防护(短边尺<1500mm):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洞口内应布设Φ8@200单层双向钢筋作为防护网,在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后,在洞口上部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当洞口安装管线时,可切割相应尺寸的钢筋网片,余留部分作为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2.预留洞口防护(短边尺寸≥1500mm):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洞口内应布设Φ12@200单层双向钢筋作为防护网,在混凝土浇筑前预设于模板内。模板拆除后,在洞口上部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并穿孔用钢丝绑扎于预留钢筋上。当洞口安装管线时,可切割相应尺寸的钢筋网片,余留部分作为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洞口四周搭设工具式防护栏杆,栏杆设置踢脚板且栏杆距离洞口边不得小于200mm。
四、工作要求
请局建筑质安监督一、二、三科,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督促指导在每一项在建工程严格执行,并将组织实施情况作为日常安全监督抽查的重点之一。下阶段,我局将加大对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防高坠安全防护推荐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