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推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我局印发了《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表》并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作为支部党课学习资料,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此外我局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实践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工作统筹。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资质类许可均可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全程网办,做到“交件取证零跑动”;此外我局适时调整审批事项“容缺受理”、“信用审批”清单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同时联动区工程建设项目代办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咨询辅导、帮助企业快速准备申报材料,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精准服务,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程按下加速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本年度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佛山市顺德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7份规范性文件,并报区政府审批。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我局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已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且无必要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我局拟清理规范性文件《顺德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决策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结合事权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牵头编制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我局通过聘任十一位在其所属行业均有较为杰出成就的专家、工程师以及律师作为第一届咨询顾问组专家成员,力求以咨询顾问的专业知识为我局决策提供参考,防控决策风险,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同时我局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法律顾问在建筑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水政执法等业务上以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推动我局行政决策合法化、规范化。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已制定《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实施工作操作指引》等文件并开展对应专题培训,同时购置执法记录仪分派到各科室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此外我局要求各科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录入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二是积极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今年印发《推进镇街住建、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镇街住建、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通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培训等形式向镇街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从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对镇街综合执法进行指导。
(六)做好公职律师工作推进
我局现有公职律师二人,均在我局法规科。本年度我局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做好依法行政考评,主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参与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具体包括:对《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等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配合清理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1份;主办或配合行政诉讼案件8宗、行政复议案3宗,有效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三是组织开展了4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对日常各类征求意见稿、行政处罚文书、重大信访案件的复函、信息公开等共200余份进行把关,提供法律建议;五是组织开展2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培训讲座。
(七)促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做好信访工作。今年我局出台了《2021 年度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办法》,从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多个方面对信访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抓好建党 100 周年信访工作为主线,全
力打好重复信访治理攻坚战。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印发了《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会商工作的通知》,从明确案件办理主体、案件会商及应诉程序以及总结案件情况,落实工作职责等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应诉工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局通过与区法院合作的方式,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派出具有建设工程专业知识的特邀调解员的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我局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组,每周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牵头制定《顺德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2021年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存在不足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短板:一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仍有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提高;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仍需进一步跟进。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法培训活动。我局将通过印发执法文书范本及自由裁量基准、邀请法律顾问讲课等形式,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将根据上级行政执法监督要求,以行政案卷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局将以举办培训班、案件交流会等形式继续保障各镇街住建、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效承接和稳步推进。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推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我局印发了《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表》并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作为支部党课学习资料,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此外我局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实践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工作统筹。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资质类许可均可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全程网办,做到“交件取证零跑动”;此外我局适时调整审批事项“容缺受理”、“信用审批”清单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同时联动区工程建设项目代办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咨询辅导、帮助企业快速准备申报材料,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精准服务,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程按下加速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本年度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佛山市顺德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7份规范性文件,并报区政府审批。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我局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已不再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且无必要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我局拟清理规范性文件《顺德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升决策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结合事权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牵头编制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三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我局通过聘任十一位在其所属行业均有较为杰出成就的专家、工程师以及律师作为第一届咨询顾问组专家成员,力求以咨询顾问的专业知识为我局决策提供参考,防控决策风险,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同时我局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法律顾问在建筑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水政执法等业务上以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推动我局行政决策合法化、规范化。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已制定《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实施工作操作指引》等文件并开展对应专题培训,同时购置执法记录仪分派到各科室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此外我局要求各科室、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录入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二是积极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今年印发《推进镇街住建、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镇街住建、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通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培训等形式向镇街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从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对镇街综合执法进行指导。
(六)做好公职律师工作推进
我局现有公职律师二人,均在我局法规科。本年度我局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做好依法行政考评,主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参与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具体包括:对《关于公布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的通告》等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配合清理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1份;主办或配合行政诉讼案件8宗、行政复议案3宗,有效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三是组织开展了4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对日常各类征求意见稿、行政处罚文书、重大信访案件的复函、信息公开等共200余份进行把关,提供法律建议;五是组织开展2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培训讲座。
(七)促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做好信访工作。今年我局出台了《2021 年度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办法》,从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多个方面对信访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抓好建党 100 周年信访工作为主线,全
力打好重复信访治理攻坚战。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印发了《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会商工作的通知》,从明确案件办理主体、案件会商及应诉程序以及总结案件情况,落实工作职责等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应诉工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局通过与区法院合作的方式,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派出具有建设工程专业知识的特邀调解员的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我局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组,每周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牵头制定《顺德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2021年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存在不足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短板:一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仍有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提高;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仍需进一步跟进。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法培训活动。我局将通过印发执法文书范本及自由裁量基准、邀请法律顾问讲课等形式,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将根据上级行政执法监督要求,以行政案卷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局将以举办培训班、案件交流会等形式继续保障各镇街住建、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效承接和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