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81号)等文件的统一部署,在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灾普办的有关安排下,我局正在牵头开展顺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项目(简称“两查”项目)。
为高效优质完成好各物业管理区域内既有房屋建筑的“两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希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住宅小区、商业体、写字楼、工业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清点、核实各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以独立的单栋建筑物为调查单位)情况,收集整理建筑物建设管理的相关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房屋不动产登记资料、维修加固情况的资料等),充分了解各栋建筑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管理情况,并填写好附件资料备用。
二、待政府部门安排的房屋调查人员上门开展外业调查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支持,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房屋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在我区“两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我局将根据居(村) 委会对企业配合开展该项工作的评价,对企业予以诚信加分或扣分。
特此通知。
文件在资料下载处: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1(顺德区城镇既有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顺德区城镇既有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