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内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提升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各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各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行为,保证工程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168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对我区各检测机构开展2022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检查,对各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已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本区检测机构,按“双随机”工作制度,以50%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样品管理、检测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2.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和结论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效;
3.是否已纳入检测监管平台,应采用自动采集的检测项目是否按要求配置自动采集设施并及时上传,数据是否完整,相关修改是否规范;
4.档案管理和能力验证工作是否及时、有效。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6月17日),各检测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检自纠。
(二)第二阶段(6月20日起至6月30日),由我局随机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附件表格内容对随机抽取的检测机构位进行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检测机构应积极组织自查自纠,规范各项工程质量行为,维护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数据真实完整,做好台账整理和资料归档备查。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