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职能领域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落实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职能领域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局从6月1日至30日在职能领域开展了上半年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房屋建筑工程。
我局组成5个房屋建筑工程检查小组,采用“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共抽查房屋市政工程76个,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向施工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其中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4份,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向监理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6家次施工企业及35名施工管理人员实施扣分,对5家次监理企业及16名监理人员实施扣分。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5家次施工企业诚信扣分合计68分,对3家次监理企业诚信扣分合计35分。同时,在检查现场抽检钢筋原材66组、回弹60组构件、抽芯5组、电线电缆1组、楼板厚度22个。经检验评定,有2组构件回弹不合格,7个楼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我局已督促责任单位跟进处理。
(二)水利建设工程。
组织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水利建设工程项目11宗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其中对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60处,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落实隐患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存在的问题已落实闭环管理。
(三)水利设施及河道管理。
组织出动检查人员109人次,对各镇(街道)的水利工程设施、险工险段、有限空间以及砂石场等开展水利管理综合检查,共检查35项次(其中局领导带队2项次),并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治理闭环管理。
(四)物业小区和危旧房屋安全检查。
1.物管小区领域。会同镇街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小区楼盘进行安全抽查,重点检查物管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施工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和小区设施设备(发电机房、消控室、电梯房、消防泵房等)维护情况等。共检查10个物业小区,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发现安全隐患42处。
2.房屋安全领域。组成2个检查督导小组,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共对4个村居的房屋进行了检查。期间,现场共抽查房屋46栋,并重点检查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是否有错漏、危房受影响人员是否落实转移机制、危房现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一户一档”等资料是否完善齐全以及对已排查整治的房屋开展“回头看”。
(五)人防工程项目。
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24项次,出动检查人员75人次,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并已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六)燃气行业及油气管道。
通过购买燃气专家顾问服务的方式,重点对城镇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加气站以及加氢站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78人次,检查各类城镇燃气行业场所20处,现场指出隐患54处,发出整改意见书17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建立燃气行业及油气管道安全检查监督档案。
(七)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组织检查人员15人次对辖区内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城镇污水厂以及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32家,发现安全隐患4处,并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八)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组织检查了我区各镇(街道)29个在建工程的87个责任主体。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依法发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足额支付工程款,受检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都能提供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证明、施工单位购买主要建材的合同与支付凭证、并依法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我区建筑市场总体上处于有序、健康发展状态。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房屋建筑工程。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未提供公司、项目部定期质量检查记录;钢筋等原材未提供进场复检报告;施工现场有使用袋装水泥自拌砂浆的情况;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请假手续不完善。
2.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标准养护设施温控、湿控失效;试件间距不符合要求,无试块进出库台账;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把关不严,梁板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楼板多处位置有渗漏情况;门窗工程窗框安装固定片安装间距不满足要求。
3.施工安全方面:深基坑支护工程未组织分段验收;基坑放坡与方案不符,未提供相应的设计变更图纸,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未防护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顺德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推荐性图集》的要求;模板工程搭设与方案不符,立杆顶部悬臂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花架梁施工方案未能指导现场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单螺杆,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间距过大,未设置兜底网;脚手架卸荷及反漩涡设置位置不符合方案要求;电线电缆拖地,保护零线连接不规范;施工机具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到位,开关箱漏电开关参数不符合要求,标准节腐蚀、减速箱漏油,基础积水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水带,灭火器材配备不足。
4.文明施工、疫情防控方面:围挡设置不连续,有破损;围挡的材质、形式不满足要求;防疫物资储备数量不足,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率不足。
5.监理单位方面: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跟进隐患整改;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未能有效闭合。
(二)水利建设工程。
1.质量管理方面:项目现场未提供三检制检查的相关台账;项目专项方案、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资料无盖章或盖章不规范;监理未提供平行检测资料。
2.行为管理方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到岗履职;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台账。
3.安全管理方面:新进场人员缺少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平台未按要求设置临边防护;消防灭火器已失效未及时更换;未提供“三线一排”隐患排查台账或台账不完善;堆土场堆土过高;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数量不足等。
(三)水利设施及河道管理。
1.共性问题方面:各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普遍存在责任人公示不规范、管理范围内存在野泳野钓现象、灭火器及呼吸面罩等消防设备过期、未采用市局印发的最新版本运行记录表等问题;个别镇街水利闸站因无人值守管理,存在各类应急预案、汛期运用计划等配备不完善、更新不及时问题。
2.水闸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方面:根据《佛山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开展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的通知》,我区目前仍有4座水闸工程尚未完成隐患整改。
一是大良街道四村水利枢纽。该水闸下游连接段内侧河道局部有2米左右冲深,护坡下沉开裂。该水闸整改责任单位为大良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目前岸坡修复工程已完成设计采购,进入设计阶段,预计7月31日前可完成抛石护坡、挡墙修复等工程措施。
二是大良街道新河水闸和合成涵闸。新河水闸2022年初经安全鉴定评为三类闸,后闸闸门生锈严重,启闭设备机老旧,整体技术状态差。新河水闸运行年限均已超过二十年,为彻底消除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已制定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项目计划(纳入该段堤围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书,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设计工作,预计2024年年底前可完成水闸重建工程。
三是大良街道合成涵闸。合成涵闸2022年初经安全鉴定评为三类闸,涵洞顶堤面局部有开裂;翼墙浆砌片石有多处裂缝,局部块石脱落;闸门主体结构处于倾斜破坏状态,闸门水封老化、漏水,闸门面板1条T型焊缝,不符合规范要求。合成涵闸运行年限均已超过二十年,为彻底消除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已制定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项目计划(纳入该段堤围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书,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设计工作,预计2024年年底前可完成水闸重建工程。
四是伦教街道大洲水闸。大洲水闸2020年经安全鉴定评为三类闸,主要问题为水闸基底以下为深厚的软弱土层,并存在地基砂土液化现象,水闸采用木桩基础沉降明显,导致上闸首和外江U型槽沉降量过大。为进一步分析大洲水闸存在的安全风险,优化除险加固工程方案,水闸管理单位已分别组织不同技术单位多次对水闸进行现场勘查和召开研讨会议,并于今年四月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了水闸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目前已制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方案,下阶段将对加固方案进行审议,预计2023年4月完成除险加固。
3.有限空间方面:经去年多次整改,凤祥北电排站已修复受损水位计,已更换泵房内过期灭火器,乱拉电线、乱堆杂物现象也已得到有效整改,容桂街道水利部门已对电排站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教学使用通风检测设备使,我局已督促电排站管理人员作业前必须向容桂街道水利办有关人员汇报并做通风检测,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同时要做好作业台账记录。
4.险工险段方面:乐从镇崩基口险段和杏坛镇大镬耳险段未对险段堤围布设沉降、位移等监测点,未进行长期跟踪监测。
(四)物业管理。
1.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配备灭火设施不足。
2.小区汽车充电点设置不规范,相关告知内容不齐全。
3.小区楼层消防门处于常开状态。
4.危房录入系统信息底数存疑。
5.危房“一户一档”缺少相关资料。
(五)人防工程项目。
1.设备安装企业的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仍比较薄弱,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仍未能全面有效落实。
2.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仍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3.人防工程物管单位责任意识淡薄,未按要求制定有效的人防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
(六)燃气行业及油气管道。
1.燃气企业供应站安全管理不足,存在气瓶存放量过多及主要管理负责人值守有脱岗现象。
2.燃气企业对餐饮等用气场所入户安检不到位,存在燃气管道堆放杂物、软管硬化老化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探头不足以及安装不规范等现象。
(七)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二次供水设施未有防鼠板,卫生管理制度未上墙,二次供水信息明示表和责任书未上墙,水箱清洗后未做水质检测,设备渗漏水以及现场卫生条件差。
2.污水处理项目化学药品未明确区域放置,化学药品未设置危害告知牌,工作人员操作规程未挂上墙。
3.污水厂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查维护。
(八)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1.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未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要求,未对《条例》组织培训学习,相关负责人缺乏主体责任意识,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该项目的多宗线索。
2.项目对于迎检工作态度消极,用工管理台账不完善,资料管理混乱,未配备劳资专员,存在资料员业务不熟练的情况。
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在岗,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4.项目现场的实名制管理混乱,管理台账不全面,实名制设备或数据系统不正常。
三、予以通报表扬的项目和企业
(一)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中建映湖悦府工程。
(二)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和祐国际医院一期工程。
(三)由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融祺花园10座、11座、12座、13座、14座、15座、21座、22座工程。
(四)由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金科桃李府二期8栋、9栋、15栋、16栋、17栋、二期地下室工程(建筑施工方面)。
(五)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中建星顺花园1栋、2栋、3栋、5栋及地下室一区项目。
(六)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七)由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荣盛文博府D-XB-10-01B-05-02地块(一期)项目。
四、予以诚信扣分的项目和企业
(一)由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保利铂江悦府(一期2#、3#、4#、5#、6#、7#、8#、地下室)。
(二)由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容桂五金城(二期)厂房5、厂房6、厂房7。
(三)由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联塑智能管道和家居龙江集北生产基地。
(四)由广东潮和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国通产业中心(二期)。
(五)由广东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佛山市启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宝力项目。
(六)由佛山市信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世联建设项目厂房3。
(七)由佛山市顺德区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银河股份总部项目(顺德生产基地及技术研发中心)。
(八)由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东竞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与生产基地1号厂房(一期)、3号分容厂房(一期)、6号厂房(一期)、变配电房(一期)、4号厂房(PACK)(二期)、成品材料仓库(二期)、原材料仓库(二期)、员工饭堂(二期)、门卫室(二期)、5号厂房(三期)、综合楼(三期)、小仓库(三期)。
(九)由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佛山禅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顺德高新区学校(二期)。
(十)由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佛山市南海城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大都汇杰大厦。
(十一)由广东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13-2-2号地块厂房项目(二期)。
(十二)由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勒流街道污水处理系统管网三期工程(二、四片区)。
(十三)由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乐从镇水利闸站群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十四)由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伦教街道良仁涌水闸至三洪奇大桥堤段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十五)由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金科铂玺公馆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十六)由佛山市顺德区联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覃俊杰、曾涛、赵丕志厂房二、厂房三(加建)项目。
(十七)由浙江同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容桂街道桂州大道以北地块之二A区项目。
(十八)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顺德中集智城1-2栋、6-7栋项目。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和治理,认真做好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2022年上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存在较多问题一览表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