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佛法府〔2021〕1号)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和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可参照制定本辖区行政调解工作规则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辖区内相关调解事项由对应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承担。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
2.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3.行政调解文书格式范本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1(佛山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docx附件2(佛山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行政调解事项清单).docx
附件3(行政调解文书格式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