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各检测机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各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保证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30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类)检测机构纳入诚信管理的通知》(佛建〔2020〕23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对我区各检测机构2022年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各检测机构的从业行为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登记备案的本区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以30%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自查自纠目录》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28日),各检测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检自纠。
(二)第二阶段(10月28日起至11月10日),由我局随机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附件表格内容对随机抽取的检测机构位进行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检测机构应积极组织自查自纠,规范各项从业行为,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的备查工作。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自查自纠目录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自查自纠目录).doc